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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及师资申报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把促进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抓手,实施专项帮扶、优先援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2022年宏志助航计划——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的通知》文件要求,提升我校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现将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安排

(一)培训方式

培训包含集中培训和网络培训。

集中培训计划11月份在我校西海岸新区主校区开班,根据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要求,采取集中线下培训方式开展。每期培训班时长累计为5天40课时,培训结束后为顺利通过的毕业生颁发结业证书。

网络培训由全国就业中心负责实施,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网络平台”(https://hzzh.chsi.com.cn)学习。

(二)培训范围

集中培训主要面向2023届有就业意愿的全国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适当吸纳部分其他就业困难毕业生,各院系做好动员推荐。

网络培训主要面向有培训需求的重点群体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

(三)培训师资库申报

为持续有效实施宏志助航计划,提升培训质量,面向各院系招募就业能力培训师,择优选拔后,进入学校宏志助航计划培训师资库,参与集中培训授课,并按规定给予课时费。

申请入库的专家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熟悉在校大学生发展现状;具有《大学生职业发展》《大学生就业指导》等就业创业课程5年以上教学经验(教学能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愿意并能积极承担本次教学任务。2021年已入库师资无需重复申报。

三、报名方式

(一)参训学生报名

请各院系要按照文件要求确定本校培训对象,1020日前将参训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yzx@qut.edu.cn

(二)宏志助航计划培训师资库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专家教师积极申报,填写《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师资库入库申请表》(附件2),1020日前将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jyzx@qut.edu.cn。


联系方式:就业指导中心 刘欣然 0532-85071037


附件:1.山东省宏志助航计划参训毕业生汇总表

2.山东省宏志助航计划就业能力培训师资库入库申请表

3.网络培训平台使用说明

就业指导中心

                             2022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