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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确保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按照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有关制度如下,希望各党总支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习制度
为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管理,确保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包括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总支理论中心组学习,以党总支、党支部为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和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报告等学习活动。
2、学习内容。主要是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三本学习资料。党员领导干部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积极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3、学习形式。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创新学习载体,增强和巩固学习效果。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辅导、集体研讨、观看录像、举办学习报告会、领导上党课等不同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学习积极性,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4、学习纪律。党员要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参加学习活动应提前10分钟到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各党总支、党支部的学习地点自行安排。
5、学习记录。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期间的调研学习等情况登记,并及时进行归档,以备检查。
二、考勤请假制度
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全体党员特别是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按时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不得迟到或早退,因故不能参加的,要事先请假、事后及时销假(中层以上干部向分管或负责联系的校领导及所在基层党组织请假,普通党员向所在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负责人或支部书记请假)。
三、联系点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我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每位党员校级领导要以所联系的教学院部和分管部门为联系点,指导联系点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到所联系的学院和分管部门进行调查研究,指导检查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参加基层单位的重要会议,对重要材料审阅把关。学院领导要按照上述要求联系所属的教研室、班级或党支部。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深入学院和服务对象进行调研。
四、调度制度
为及时掌握各党总支、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解决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不定期召开由各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参加的调度会,汇总各党总支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
2、在召开调度会以前,各党总支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要提前做好准备,了解掌握本单位各党支部、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总结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写出汇报提纲。
3、调度工作由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督导检查制度
(一)督导检查工作分三个层面:
1、学校领导督导检查联系学院和分管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审阅有关材料,出席重要活动;
2、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督导组负责督导检查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3、基层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检查下属单位及党支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二)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1、通过检查记录、座谈讨论、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被督导检查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督促被督导检查单位按要求有计划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2、帮助被督导检查单位理清思路,查找差距,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
3、了解被督导检查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创新点、好做法,帮助总结、提炼并加以推广。
六、师生参与监督评价制度
教育实践活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注意听取师生的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1、采取设立意见箱(设在市北校区南院入口处、黄岛老校区北门入口处、黄岛新校区教学楼入口处)、邮箱(jysjhd@qtech.edu.cn)、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广泛征求师生对教育实践活动和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如实提交给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本人;
2、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要高度重视,不等不靠,抓紧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
中共青岛理工大学委员会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