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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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总则

    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是大学生的课外科技活动,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学习数学积极性,提高学生建立数学模型和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开拓知识面,培养创新精神及合作意识,推动大学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

    第二条 竞赛内容

    竞赛题目一般来源于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经过适当简化加工的实际问题,不要求参赛者预先掌握深入的专门知识,只需要学过普通高校的数学课程,掌握一定的计算机软件基本应用能力。题目有较大的灵活性供参赛者发挥其创造能力。参赛者应根据题目要求,完成一篇包括模型的假设、建立和求解、计算方法的设计和计算机实现、结果的分析和检验、模型的改进等方面的论文(即答卷)。竞赛评奖以假设的合理性、建模的创造性、结果的正确性和文字表述的清晰程度为主要标准。

    第三条 竞赛形式、规则和纪律

    1.全校统一竞赛题目,采取通讯竞赛方式,以各院系相对集中的形式进行。

    2.竞赛一般在每年5月中下旬的三天内举行。

    3.大学生以队为单位参赛,每队3人,专业不限。研究生不参加。每队可设一名指导教师(或教师组),从事赛前辅导和参赛的组织工作,但在竞赛期间必须回避参赛队员,不得进行指导或参与讨论,否则按违反纪律处理。

    4.竞赛期间参赛队员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和软件,在国际互联网上浏览,但不得与队外任何人(包括在网上)讨论。

    5.组委会将竞赛题目放在校园网上,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并准时交卷,参赛论文通过互联网传到指定信箱。

    6.参赛院系应做好竞赛组织和纪律监督工作,保证竞赛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第四条 组织形式

    1.竞赛由学校竞赛组织委员会主持,负责每年接受报名、拟定赛程和赛题、印制获奖证书、举办颁奖仪式等。竞赛组委会 每届任期三年,其组成人员由学校领导、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各院系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人士组成,由学校确定具体人选。
    2.竞赛在学校组委会统一管理下,由各院系组织进行。各院系建立组织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宣传发动及报名、监督竞赛纪律等工作。 院系组委会成员由各院系确定,学校竞赛组委会备案,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参赛必须通过院系组织统一报名。

    3.设立组织工作优秀奖,表彰在竞赛组织工作中成绩优异或进步突出的院系组委会,以参赛队数、无违纪现象、以及与学校组委会的配合等为主要标准。


    第五条 评奖办法

    1.学校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论文评阅委员会,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凡完成合格答卷者获得成功参赛奖。

    2.竞赛成绩作为当年选拔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重要标准,同时记入学生档案,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学生,各院系在评优秀生、奖学金及其它评比中应予以适当考虑。对指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予以表彰。

    3.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队,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成绩无效。

    4.设立异议期制度,具体内容见《青岛理工大学数学建模竞赛异议期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 经费

    1.学校组委会活动经费,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支付。

    2.其它形式; 社会资助。

    2007年 3月